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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签证(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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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签国家一览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05

欧洲:

阿尔巴尼亚、白俄罗斯、北马其顿、波黑、摩尔多瓦、塞尔维亚


非洲:

埃塞俄比亚、贝宁、博茨瓦纳、布基纳法索、布隆迪、多哥、厄立特里亚、刚果(布)、吉布提、几内亚、加蓬、科摩罗、科特迪瓦、卢旺达、马里、毛里求斯、毛里塔尼亚、摩洛哥、南苏丹、尼日尔、尼日利亚、塞拉利昂、塞内加尔、塞舌尔


大洋洲:

巴布亚新几内亚、斐济、萨摩亚、汤加


美洲

安提瓜和巴布达、巴巴多斯、巴哈马、巴拿马、玻利维亚、厄瓜多尔、哥斯达黎加、格林纳达、古巴、圭亚那、海地、洪都拉斯、委内瑞拉、乌拉圭


亚洲:

阿联酋、阿塞拜疆、巴基斯坦、巴林、朝鲜、格鲁吉亚、哈萨克斯坦、卡塔尔、科威特、老挝、马尔代夫、马来西亚、蒙古、孟加拉国、斯里兰卡、塔吉克斯坦、土耳其、土库曼斯坦、新加坡、亚美尼亚、越南、泰国


【注意】

1、根据我国与上述国家外交协议,持因公普通护照赴上述国家短期访问免办签证,一般只允许停留不超过30日。

2、赴免签国家需要办理出境证明,由国际处向教育部申请办理。出访人须持护照和出境证明出境。

3. 据外交部通知,自2023年12月1日起,马来西亚对中国公民实施停留不超过30天可免签入境的便利措施。请出访人在入境前三天内填报电子入境卡(MDAC,填报网址: https://imigresen-online.imi.gov.my/mdac/main),并打印确认信,入境时出示MDAC确认信、已付款的与停留天数相符的在马酒店订单、已付款的往返机票,并需要接受移民官员的问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