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犯罪记录证明流程变更通知
各学院、部、处:
接北京市公安局通知,日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统一在所管辖派出所户政大厅登记办理,不再直接联系社区警察。
我校具体办理流程如下:
在保卫处网站下载、打印《无犯罪记录证明表》,由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填写表现情况、签字并加盖部门公章(签字、公章缺一不可),然后再到保卫处办理相关手续,最后持该证明表和身份证到小关派出所户政大厅换证明。户口不在学校的在读学生也可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已离职教工和毕业生不予开具。
请相关负责同志转告本部门师生。
特此通知。
保卫处
2012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