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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麦因公签证要求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23-11-17

【提示】

Ø 使馆处理时间:至少15个工作日

一、所需材料

自2019年6月1日起,申请赴丹麦短期停留签证需登录https://applyvisa.um.dk在线填写并彩色打印签证申请表1份(同时在线缴纳签证费,彩色打印并提交纸质缴费单,并须在确认纸上亲笔签名。护照类型选公务普通Passport for Public Affairs,或普通Regular ),2张近期3个月内白底彩色照片(3.5x4.5cm);

签证材料每人须准备完整一套(丹麦使馆要求,除原件外,所提供的复印件均须为彩色影印件)

1、在线填写并彩色打印申请表1份,2张近期3个月内白底彩色照片(3.5x4.5cm);

2、在线签证费缴费单彩色打印件1份;

3、照会及译文(国际处出具);

4、邀请函(须彩色影印件,注明出访具体时间。如另附日程材料,日程也须注明具体时间,且须邀请人签字及加盖公章。邀请函还须注明停留目的、费用由谁承担。如还出访其他申根国,其他申根国邀请函要求同丹麦邀请函);邀请函还须由邀请方用PDF格式直接发电子邮件到驻华使馆(邮箱bjsambvisa@um.dk);申请人在申请签证时需确认邀请方已发邮件;

5、单位派遣函模板(每人一份,需注明入境日期及出境日期,电子版);

6、英文保单(如多人须提供彩色影印件,纸质版);

7、护照彩印件(纸张为A4,须与护照同大小的彩色影印件,含封面及所有页,纸质版);

8、英文机票、酒店订单(纸质版);

9、已往申根签证页及出入境章彩印件(如有需提供,纸质版)。


二、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公邮chufang@uibe.edu.cn,纸质材料递交至诚信楼东侧10层1024办公室


三、其他注意事项

1、申请人须按教育部通知的预约时间前往使馆留取指纹,留取指纹信息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2、已在申根国家驻华使领馆采集指纹并获发签证的申请人再次申请申根签证时,可按免留指纹申请。需提供在申根国家驻华使领馆采集指纹并获发的申根签证复印件(如签证在失效公务护照或私人护照中,需提供该护照信息页复印件),已留取的指纹信息5年内有效;

3、已采集指纹信息的申请人与未采集过指纹信息的申请人须分团递交签证申请。


【使馆信息】

地址:北京市三里屯东五街1号

电话:010-85329937

电子邮箱:bjsamb@um.dk

网址:http://www.kina.um.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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