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我校即将开始选派2013年春季学期海外学习项目学生,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请各院负责老师指导同学们认真阅读项目清单、选派程序,留意报名开始和截止时间,并做好相应申请准备。近期,国际交流中心(筹)还将根据海外伙伴院校反馈及时更新项目清单并发布通知。
(一)申请者必须满足的条件:
1.统招生。本科生二年级以上,研究生一年级以上。
2.在我校期间成绩优良,GPA不低于2.7。个别项目有更高GPA要求,请详见 项目清单附件。
3.外语水平达到接收院校的入学要求以及签证要求。
4.境外学习计划符合本人培养方案,两校课程能够较好替代,不影响在我校的教务安排。
5.遵纪守法,在我校期间各方面表现良好,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受过任何处分。
6.身心健康。 具有良好沟通能力、独立生活能力及较强的环境适应能力。
7.对前往学校有基本了解,有明确的学习方向及个人学业规划。有关海外学校情况,请参考各校官网和国际处相关网页。
8.个人经济条件能够负担因出境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9.父母或其监护人了解项目有关情况,同意并支持其申请。
(二)具体程序及时间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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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 容 |
时间 |
1. |
国际交流中心发布遴选通知 |
2012年9月4日(周二) |
2. |
学生向所在学院提交学校初选所需校内申请材料,详见(三)。留学生应向所在学院主管国际学生的老师提交申请,汇总到院办,与中国籍学生一起参加遴选 |
2012年9月18日(周二)前 |
3. |
学院进行院内遴选,向国际交流中心提交书面推荐函(附学生名单)。推荐函应由院长或者主管教学或学生的院领导签字 |
2012年9月24日(周一)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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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国际交流中心根据外方院校要求进行复核 |
2012年9月24-26日 (周一至周三) |
5. |
国际交流中心发布录取名单 |
2012年9月28日(周五)前 |
6. |
录取通知发布后,被录取人应通知国际交流中心接受或放弃选派结果。如接受,请在10月10日前到求真楼107领取外方申请表,并最迟于5天内提交全部资料,详见(三) |
国庆假期后 |
7. |
参加国际交流中心所举办之行前指导 |
2012年12月下旬 |
(三)申请材料
1)参加校内初选时需提交的申请材料:
1、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出境申报表
2、成绩单中文版(本科生到教务处办理,研究生到所在学院办理)复印件,原
件由申请人自行保存
3、个人简历中英文(小四字号,一页),小语种应提交该语种版本,不需提交
英文版本
4、外语水平证明(托福或雅思成绩单复印件))
*上材料请于9月18日或之前向所在学院提交。推荐函应由院长或者主管教学或学生的院领导签字,由学院负责老师于9月24日前向国际交流中心提交书面推荐函(附学生名单)。
2)通过学校初选后需提交的校外审批材料:
1、外方院校要求的申请资料(该项在录取结果确定后将另行通知)
2、英文版成绩单(办理英文成绩单应持教务处或研究生院出具的中文成绩单到学校档案室办理,地点:科研楼205);如外方院校要求提供非英语成绩单,可持中文成绩单原件到公证处办理。
3、其他按要求提交的材料,如签证手续,保险、经济能力、健康状况证明等
(四)其他补充说明
1. 选课、学分和境外成绩认定:根据教务处或研究生院有关规定办理。
2. 有意报名参加本次项目者,请抓紧时间报名并立即着手办理参加各外语语言
考试及时间。准备参加托福或雅思考试的同学需尤其注意的是:不少外方院
校除规定托福或雅思总分之外,对“听、说、读、写”各单科成绩亦有要求,同学应就此做仔细阅读。
3. 建议欲申请出国同学应尽早办理及检查护照有效期(一般要求有效期要在项
目结束加上6个月时间)。
(五)咨询联系方式:
1. 关于项目及综合事务:国际交流中心(求真楼107) ,联系人:方颖姗
(outgoing_uibe@163.com)
2. 关于日本2013年春季学期交流项目:請咨询国际合作交流处李老师,电话
6449-3219
特此通知。
国际交流中心 GEEC (筹)
2012年9月4日
附件一:《2013年春季学期海外学习项目清单.xls》
附件二:《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学生出境申报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