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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9-27
 

关于申报2016年度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基地的通知

 

有关高等学校:

 

       依据“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简称“111计划”)总体工作规划,为进一步推进高层次引智工作,支撑创新驱动发展和“一带一路”战略,促进一流学科和一流大学建设,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决定启2016年度“111计划”引智基地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学科领域

 

       本次支持新建的引智基地须符合以下3种学科类型:瞄准国际科技前沿、有望取得重大突破、实现创新引领的优势学科;聚焦国家重大需求和产业发展、有望实现颠覆性创新、催生新产业或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特色学科;直面国家发展重点领域、问题导向、文理融合的综合智库型支撑学科。

 

二、申报条件与名额

 

       “111计划”引智基地申报条件按照《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各校推荐基地须尤其具备以下条件:

 

       1. 以国家重点学科为基础,以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基地为平台,研究工作在本领域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具有良好的国际合作研究基础。

 

       2. 引进的海外学术大师、学术骨干所组成的高水平外国专家团队原则上不应少于10人,鼓励将海外学术大师的团队整体引进到基地。

 

       3. 学术大师应为国际著名教授或同领域公认的知名学者,学术水平在国际同领域处于领先地位,取得过国际公认的重要成就,年龄一般不超过70 岁(诺贝尔奖获得者可适当放宽)。

 

       4. 学术骨干应具有所在国副教授以上或其他同等职位,拥有创新性思维,与学术大师有合作基础,在所属领域取得过同行公认的创新性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

 

       5. 已被其他高校引进聘用或已在前期学科创新引智基地受聘的海外学术大师和学术骨干,原则上不再重复引进聘用。

 

       6. 每个依托科研平台原则上建设不超过2个“111计划”引智基地,基地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的实职人员。基地需配备不少于10名国内科研骨干,且科研骨干只能参与1个引智基地。

 

       本次申报采取限额方式,各高校申报1项。申报高校范围为部分中央部门所属高水平大学。

 

三、申报工作要求

 

       1. 各校要高度重视申报工作,严格把关,按照申报条件和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宏观规划认真组织遴选并进行公示后申报。

 

       2. “111计划”引智基地的建设周期为5年,每年度支持经费不低于180万元,其中国家外国专家局文教专家聘请计划经费90万元。各校需在外国文教专家聘请计划和经费的总体框架内进行通盘考虑和统筹安排,保障基地建设稳定支持和科研人员队伍可持续发展。

 

       3. 海外学术大师和学术骨干不能如期在申请书上签名的,请将与其合作、并同意参与计划的证明材料附于申请书正本后面。

 

四、申报、评审方式与时间

 

       1. 请各相关高校严格按照申报要求认真填写《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项目申请书》,并出具盖有学校公章的推荐函,于2015年9月14日17时前将推荐函原件2份,申请书一式6份(注明正本2份,副本4份),附件材料1份,电子版光盘2份,报至教育部科技司综合处,逾期不予受理(以收到邮戳时间为准)。

 

       2. 教育部和国家外国专家局将在高校申报的基础上对基地进行形式审查,组织专家函评及答辩评审(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凡未通过形式审查的基地,将不能参加专家评审。请有关高校注意查收评审结果文件,关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http://www.dost.moe.edu.cn)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网站(http://www.safea.gov.cn/depart.shtml?id=wjs)。

 

       《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管理办法》和《高等学校学科创新引智计划申请书(2015年版)》可在教育部科技司和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网站下载。

 

 

 

教育部科技司联系人:王万鹏、李人杰、李 楠

 

联 系 电 话:010-66096358

 

电 子 邮 箱:wpwang@moe.edu.cn

 

国家外国专家局教科文卫专家司联系人:刘欢、炊海春

 

联 系 电 话:010-68948899-50522

 

电 子 邮 箱:wjsjhc@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