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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交2016年举办国际会议年度计划表的通知

作者:  来源:  发布日期:2015-09-30

关于提交2016年举办国际会议年度计划表的通知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在华举办国际会议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试行)》要求(详见附件),请各单位填写并提交本单位2016年度拟举办国际会议的计划(附件2、3、4),于2015年10月15日前发送电子版至liuznuibe@sina.com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举办国际会议应当先报送年度计划,再逐个会议报送申请。在拟对外宣布(或申办)日期前至少3个月,请根据模板填写《国际会议申报》,并尽快以校请(校内请示)形式上报详细计划。校请获得批复准予办理的,将校请全套材料的复印件报国际处汇总备案。

举办国际会议主要分类如下:

一、重大国际会议,类别分别有:

1.   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上的社科类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上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上的自然科学技术专业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

2.   有外国政府正部长及其以上官员或前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出席的高级别国际会议;

3.   邀请党和国家领导人出席的国际会议;

4.   其他事关我核心利益、涉及重大敏感问题以及重要国际问题等的国际会议。

凡上述类别重大国际会议,均需提前一年预报,通过我处转至教育部,由教育部向外交部报送年度申办和举办国际会议计划,并报送国务院备案,未纳入年度计划或未通过教育部初审的重大国际会议,教育部原则上不再受理。

二、一般性国际会议:

1.   外宾人数在1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400人以下的一般性国际会议,以及外宾人数在300人以下或会议总人数在800人以下的自然科学领域的专业或学术性国际会议;

2.   双边会议以及国际合作项目中的工作会议。

 

请各单位注意申报时间,以确保下一年度国际会议的顺利召开。

附件:年度国际会议计划表等

 

联系人:刘子宁

电话:64492134

邮箱:liuznuibe@sina.com

                  

 

 

                         国际合作交流处

                         20159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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